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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深化学校美育教育教学改革

来源: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8-06-06

    坚持把实施面向人人的普及教育作为学校美育的核心目标。要求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开齐、开足、上好”美术、音乐、艺术课等必修课,在此基础上确保每位中小学生至少拥有1项艺术爱好、掌握1项艺术技能。高中阶段重点开发艺术类拓展型、研究型课程,引导学校自主开发艺术类校本课程,同时鼓励中职校结合专业特点开设灵活多样的艺术课程。要求所有高校开设公共艺术课程并计入学分,每位大学生在校期间须至少选修1—2门艺术课程。

  坚持把创特色、建高峰作为学校美育的重要引领。创建艺术教育特色学校,按照“人人有项目、班班有团队、校校有活动”,以及参与各类艺术类兴趣小组的学生占比不低于60%的要求进行考核。各区和学校普遍建立合唱团、舞蹈团、美术文学社团和乐队“三团一队”,以此为抓手引领其他美育项目实施。打造高水平学生艺术团及其联盟,成立市级学生交响乐团、合唱团、民族乐团、舞蹈团、戏剧团,实现五大高水平学生艺术团整体布局,建立“校—区—市”三级美育教学体系,着力培养高水平音乐艺术后备人才。

  坚持把文教结合、资源共享作为实施学校美育的重要途径。坚持文教资源共享、双向促进,近6年来累计投入13亿元,搭建了“进校园”和“出校园”两大美育平台。在“进校园”方面,每年常态化开展“百场昆曲进校园”、“百场京昆公益演出进校园”、高雅艺术进校园、国家三大军乐团进校园,以及“教师走进经典”“学生相约经典”等,营造“天天演”“人人演”的美育氛围。引导市级“非遗”传承人和传承团体走进校园开展传习,建设70余所市级非遗传习基地学校,实现一大批“非遗”项目校本课程化。在“出校园”方面,依托宣传文化领域平台资源,开展多样化立体化的学生艺术实践活动。在一批文艺院团和剧场建立学生艺术实践基地,开展学生常态化艺术实践;在一批艺术场馆建立现场教学平台,使每年数万人次学生使用馆藏资源和“在艺术馆上课”;与重大节庆活动建立全面对接机制,为艺术专业学生创造与国际顶级大师同台演艺机会;通过机制引导,确保全市近千家教育资源丰富的文博场馆和艺术基地面向学生免费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