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全国青少年学生读书行动优秀案例和“书香校园” 遴选活动的通知
来源:教育部 发布时间:2023-12-09
教基厅函〔2023〕2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深化全民阅读活动的重要部署,进一步推动全国青少年学生读书行动广泛深入开展,促进全面提升育人水平,选树新时代读书先进榜样,引导激励广大青少年学生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教育部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全国青少年学生读书行动优秀案例和“书香校园”遴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通过在全国范围内遴选树立先进典型,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更加重视青少年阅读,“书香校园”建设更为普及深入,校内外读书氛围更为浓厚,“学习新思想 做好接班人”“学科学 爱科学”“典耀中华”等主题更加凸显,各具特色的品牌读书活动更加丰富,推动全国青少年学生读书行动广泛深入开展,广大青少年学生阅读量明显增长,阅读兴趣、阅读能力持续提升,终身阅读的习惯逐渐养成。
二、遴选条件
(一)区域读书优秀案例。参选的市(地、州、盟)或县(市、区、旗)应在本区域内具有一定的代表性,本级人民政府将青少年学生读书行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有较好的全民阅读特别是青少年阅读的工作基础,“书香校园”建设整体水平较高,能够因地制宜创新读书行动载体,建立健全推进青少年学生读书行动的长效机制,对推动青少年学生读书行动具有清晰可操作的规划,并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能够给予必要的经费和条件保障。
(二)“书香校园”。参选的普通中小学校应读书氛围浓厚,有明确的读书行动实施方案,对推荐阅读书目有审核把关机制,“书香校园”建设取得一定成效,图书馆(室)藏书资源丰富优质,读书活动丰富多彩,开设有阅读课或阅读指导课,校内读书机制健全并具有可持续性。学生参与度高,教师指导有力,有良好的家校互动。
三、遴选程序
(一)省级组织推荐。本次遴选活动拟遴选区域读书优秀案例64个、“书香校园”100个,采取等额推荐方式,由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统筹本地遴选活动,根据名额分配情况(见附件1)及时组织申报,推荐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推荐至教育部。
(二)部级审核公布。教育部将组织专家对各地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核把关,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遴选结果,并在教育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布。相关案例材料将在国家智慧教育读书平台进行宣传推广。
四、工作要求
(一)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坚持公平公正的工作原则,严格工作程序、严守遴选标准,把好政治关、科学关,组织地方和学校积极踊跃参加遴选活动,切实履行好材料审核把关职责,确保申报内容真实可靠。
(二)申报单位应积极参加国家智慧教育读书平台中小学生读书分享活动,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小学读书分享活动的通知》(教基厅函〔2023〕19号)有关要求,各地要把学校和师生在国家智慧教育读书平台参加读书分享活动的有关情况作为遴选活动的重要参考。
(三)申报材料应突出经验、亮点、成效等内容,篇幅不超过3000字。
请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于2023年12月15日前,将盖章的汇总表扫描件和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dushumoe@163.com。压缩文件内各遴选项目应分别建立子文件夹,主题请标注“XX省(区、市、兵团)青少年读书优秀案例和“书香校园”遴选活动推荐材料”。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教育部基础教育司 刘璐 张莹胜 010-66096503
附件:1.名额分配表
2.区域读书优秀案例汇总表
3.“书香校园”汇总表
教育部办公厅
2023年12月6日